各旗区党委组织部、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室,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党委、内大鄂尔多斯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高全市干部人事档案质量,保证干部信息真实准确,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全面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内组办字[2012]81号)要求,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内容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市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对所管理的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身份等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二、工作步骤
1、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制定专人负责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审核人要在认真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据实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附件2)填写《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情况汇总表》(附件3)。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的信息逐一核实认定后,审核人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附件4),分别由审核人签字、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干部本人签字后,归入干部本人档案第五类。
3、对照《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情况汇总表》,在规定的审核时限内,完成短缺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并按要求归档整理。留存《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原件,形成《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情况汇总备案表》(附件5)备查。
三、时间安排
全市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从2013年1月开始,到2013年5月底前结束。
1、各旗区要于2013年2月1日前完成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并将备案汇总表报送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其他在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
2、市直各单位要于2013年4月1日前完成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并将备案汇总表报送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其他在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工作要于5月底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审核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要按有关规定安排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集中审核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审核责任,完善审核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责任追究。各旗区各单位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查核,及时处理。对弄虚作假、严重涂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强化督促检查。集中审核工作中,市委组织部将适时组成工作组进行阶段性抽查,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各旗区各单位也要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此次审核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各旗区各单位要以此次档案审核工作为契机,严格档案审核标准,规范档案审核工作,实现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今后,凡新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都要及时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有干部基本信息未认定的及时进行认定,虽经认定但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要重新认定,确保每一本干部人事档案都有一份认定真实准确、依据性材料规范齐全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切实把好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入口”关。
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联系人:布仁
联系电话:0477-8588604、15934954133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2.《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
3.《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情况汇总表》
4.《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
5.《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情况汇总备案表》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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